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加强节能、节油工作”和“着力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关键技术,精心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的战略决策要求,国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并于2009年1月2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6号)文件,计划用3-4年时间,发展10个以上城市,每个城市100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开展示范运行(称为“十城千辆”),昆明市被列入13个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之一。国家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重点对购臵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重点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给予补助。
二、方案制定出台的过程
2009年2月17日,廖晓珊副市长带队参加了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在京召开的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会议”,会上,四部委的部长、副部长等多位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和部署安排,同时,对13个试点城市进行授牌。会议结束后,廖副市长立即进行了工作安排,要求昆明市科技局牵头,市政公用局、市城管局等部门配合尽快准备详细工作方案。经过到其他城市调研、到北汽福田、重庆长安、湖南南车时代等国内知名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厂商进行实地考察,借助北京理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等高校的技术支持等,形成了《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初稿)。
在廖副市长的亲自参与和指导下,昆明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组,与十余家相关单位和部门多次协商,将征求意见初稿分送昆明市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目前,他们的合理化建议已得到采纳。另外,由市政公用局左珍贵局长带队,市科技局、公交公司、中北公司等单位联合组成了考察团赴深圳、杭州、重庆等地实地了解学习有关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情况。
《方案》经4月8日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和4月16日市委第83次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的主体部分由四大块组成: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②实施方案(包括实施计划、选型原则、运营模式、
设施建设、监测体系、资金预算等)、③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政策配套、技术保障、监督机制 、售后服务及媒体宣传等)和④示范推广效果预测。
《方案》包括5个附件,附件1 分工与职责,附件2 昆明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附件3 昆明市本级财政补贴资金预算编制说明,附件4 技术支撑体系的基本情况,附件5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6号)。
《方案》介绍:
(一)主要目标
根据市政府第122次会议研究,在提供的3000辆和1000辆两个备选方案中,最终常务会确定1000辆为目标的示范推广方案,即,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以混合动力车辆为主,时间从2009年至2012年,四年内实现公交、出租、公务等领域共1000辆的示范推广。
另外,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要求,适当增加公交车示范运营的比例,减少出租车所占比例,将公交车拟推广的规模调整为750辆,出租车200辆,公务用车50辆,总计1000辆。考虑到2009年为示范启动年,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只在公交领域开展100辆的试点,在获得相关实验数据的基础上,于2010年在出租车领域再开展试点运营。
单位:辆
(二)实施计划 1、实施主体
根据“十城千辆”的总体规划及相关政策,国家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经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研究:
公交领域的实施主体为昆明公交集团、昆明新巴公司和昆明中北集团公司,由市市政公用局牵头组织;
出租车领域的实施主体为中北、宏华、万能、联宇、明成等出租车公司,由市城管局牵头组织;
公务、环卫和邮政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分别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邮政局负责。
2、经费预算
总经费由车辆购臵补助费、综合费用和示范推广实施经费3部分组成。
(1)车辆购臵补助费
根据财建„2009‟6号文件中有关中央财政经费补助的规定,公交混合动力车型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标准为36万元/辆,市本级财政补助按4万元/辆•年进行预算;出租混合动力车型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标准为3.6万元/辆,市本级财政补助按0.6万元/辆•年进行预算;公务车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标准为4.2万元/辆,市本级财政补助参照出租车的补助标准按0.6万元/辆•年。(公交车按最大电功率比30%以上、节油率30%-40%的国家补助条件预算;出租车按最大电功率比20%-30%、节油率20%-30%的国家补助条件预算;公务、环卫和邮政车等按最大电功率比20%-30%、节油率30%-40%的国家补助条件预算。另外,因请市财政局提出对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提出意见,至今未有反馈,目前,只能以我局提出的标准做方案)。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央财政实行一次性补贴,市本级财政补助按从购买当年起连续补贴4年进行预算。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09‟6号)的相关补助标准,拟申请到中央财政补助27930万元,市本级财政补助配套13000万元(从2009年-2015年分年度安排), 市本级投入与中央财政补助之比为1:2.13。
(2)综合费用
涉及到示范推广过程中有关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监测体系建设、宣传、项目研究、专家咨询、不可预见费等费用,共计400万元。其中示范运行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监测体系建设约需300万元。
(3)示范推广实施经费
市政公用局、市城管局和市科技局作为具体承担单位,需要开展示范推广的实施经费120万元(其中,市政公用局60万元,市城管局40万元,市科技局20万元)。建议列入各部门年度预算。
综合以上3项费用,市本级财政共需投入1亿3千1百2拾万元(每年补助金额详见表1)。
单位:万元
3、监测团队
以昆明理工大学为技术依托,联合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指标考核和运行适应性监测团队,与新能源汽车示范企业协同开展示范运营车辆和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采集、统计分析和评价,对车辆技术状态进行全程监控和过程监督,对在高原上运用新能源汽
车的试点数据进行跟踪监测,为下一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更大范围的推进工作积累科学依据和实践经验。
(三)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方面,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由局长刘燕琨担任办公室主任。财政、市政公用、城管等有关部门参与组织实施。根据政府常务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特别是作为示范推广实施主体主管部门的市政公用局、城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和邮政局,作为落实财政补助的财政局,作为负责新能源汽车注册准入及协调交通工作的公安局,作为负责新能源汽车的减排指标体系建立和监测的环保局等部门的工作都进一步细化,务必让各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完成。
政策配套方面,由财政部门牵头,研究并落实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及产业化发展中的财政支持政策和专项资金,制定《昆明市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经委牵头,制定昆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昆明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产业的发展。
技术保障方面,北京理工大学作为国家863新能源汽车项目实施单位和国家电动汽车重点实验室,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力量,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将依托北京理工大学作为技术支撑,并与昆明理工大学紧密合作。
(四)示范推广节能减排和产业带动效果预测
项目的实施可以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大幅度节约能源,推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将对昆明打造山水园林城市以及本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四、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进展
1.2009年2月17日,廖晓珊副市长带队参加了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在京召开的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廖副市长立即进行了工作安排,要求市政公用局、市城管局尽快准备详细工作方案报市科技局汇总。市科技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参考其它示范城市的方案,修改形成了《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初稿)。
2.3月4日,派出考察小组赴深圳、杭州、重庆和长沙等兄弟城市详细了解当地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相关政策和经验,修改完善形成《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十余家相关单位、部分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吸纳融合各方面的资料和信息后形成《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待政府常务会通过。
3.2009年4月8日,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研究审议了昆明市科技局提出的《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4月8日市政府第122次常务会研究确定的内容,市科技局及时修改了《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4.修改后的《方案》送呈张祖林市长,李文荣、廖晓珊、王道兴、陈勇四位副市长审阅无意见,并经4月16日市委第83次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
5.4月中旬,按科技部要求将《方案》报送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重大项目办公室,等待财政部、科技部组织专家论证。
6.昆明市相关试验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在公交集团等实施主体紧锣密鼓地开展。主管部门向2009年即将开展示范运营的实施主体昆明公交集团下达了《关于立即启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公交集团充分提高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任务,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积极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工作。公交集团按要求制定了《油电混合动力城市公交车适应性试验方案》并组织实施。
7.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与北汽福田、重庆长安、厦门金龙、南车时代等国内知名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厂商取得联系,积极开展高原试验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收集试验数据提
供科学决策依据。截止目前,已有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北京客车分公司等企业的9辆混合动力汽车抵昆,为开展试验提供了必要条件。按照运营服务的要求安装调试相关设备,对车辆部件进行检查和维护调试,按交警部门和车管所办理本地临时牌照和保险,与生产厂家签订试运行(试用)协议后,投入129路公交线路适应性运营。
8.专家论证会
2009年7月16日,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家相关部委及一些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来昆召开会议对《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通过了该方案。同时,提了一些建议意见,我市根据专家组的建议,对方案进行了补充,并上报科技部。
9.启动仪式7月17日下午,“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启动仪式”在昆明世博园隆重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副省长和段琪,中国工程院
院士戴永年、科技部、财政部等部委相关负责人、云南省科技厅厅长龙江、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王卫昆、昆明市领导张祖林、李培山、田云翔、李文荣、廖晓珊等出席启动仪式。昆明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启动,标志着高原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运营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对推进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万部长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正处于千载难逢的战略机遇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昆明这样一个西部高原城市的试运行,可以说是我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过程中值得纪念的一个里程碑。